页面

2012年4月4日星期三

120404 反制政府监控 艾未未家中自安网络摄像机 世界直播!

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12/0404/article_148525.html
反制国安监控/艾未未家中自安网络摄像机 世界直播!
阿波罗新闻网2012-04-04讯


获释后的艾未未与媒体见面后掩上大门(路透社)

法广:艾未未在家中设置网络摄像头反制国安监控

为了抗议中共警察对他的监控,中国大陆艺术家艾未未今天向法新社表示,已在家中架设4个网路摄像头。他说,居然他家四周都有监视摄影机,他 的办公室、电脑、手机都受到监控,他本人又被搜身,何不干脆在家中设置摄像头,在网络公开他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活动。

艾未未勇于表达与行动,一直都是中国大陆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

去年有人在网路呼吁民众效法阿拉伯之春示威活动,在中国大陆发起革命,警方遂大举逮捕异议人士,艾未未也在去年4月3日受到拘禁,消声匿迹 好一段时间。

艾 未未4月3日向法新社表示:"我的生活受到很多监控,电话和电脑都受到监管。我们办公室遭搜查,我也被搜身,我每天都被跟监,我家门前就有监 视摄影机。" 他又说:"所以我在想,何不装设些(摄影机),这样民众就可以看到我的所有活动。我能这样做,我希望他方(当局)也能展现一些透明度。"

艾未未在床的上方和书桌都装设摄影机,从http://weiweicam.com/可 以看到艾未未的一举一动。

***********************************************************

自由亚洲电台:艾未未"被失踪"一周年 摄像直播生活透明化

北京维权艺术家艾未未被强行带走一周年,其工作室开通了4个摄像头直播草场地的动静。税务师认为,北京地税局对发课公司的复议决定违法而且 不具法律效力。


图片:艾未未被强行带走一周年,其工作室开通了4个摄像头直播草场地的动静(心语提供)

本周二是北京维权艺术家艾未未"被失踪"案发生1周年的日子,去年的4月3日,他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当局人员强制带离,使得原本要去香港及台 湾的行程也被迫取消。

当局在艾未未失踪期间没有告知家属他的去向,只单方面声称,艾未未涉嫌偷漏税等不法行为,又让许多官方媒体对其进行一轮抹黑及攻击。

外界随即发起一场寻人活动,当局受到世界各国和民众的压力,将艾未未羁押超过80天后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

艾未未周一在北京草场地的工作室安装四个摄像头让外界观察他的生活,包括吃饭睡觉等都一一摄录在内,网民只要登入艾未未的网站,每刷新一次就 可以获得艾未未的即时图像。

有网民表示,他是想通过此方法表明自己的清白,自我坦荡的心境。艾未未用此方式让外界知道他生活点滴引来不少网民围观。

他 周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我想我一直是强调透明化和公开化的。我也看到国家花了很大的力气来监视一个公民的行为,当然是以维稳的名义。其实 我是没有什么 不能公开的。我想去年这个时候我被失踪很多天,让人很焦虑,我想此举能够补回来,让大家能够看到我在做什么。我觉得今天的社会已经不仅仅是人 民和当局的矛 盾了。我们应该克服恐惧,去行使自己的权利。"

记者:被强制带走到现在一年了,您有什么样的感受?

艾未未 :我觉得今天北京阳光明媚,温度也开始回升了,我还能够上网,行走在路上。

去年艾未未重获自由后,当局随即启动对其妻子路青为法人代表的发课公司偷漏税的指控,开出1500万元巨额罚款单。

外界认为当局是借经济问题对艾报复,数万民众捐借给他800多万元,供发课公司作保证金向当局提出行政复议。

发 课公司上星期收到北京地税局回覆,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又称发课公司的申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不予 支持",维持 原有处罚,也就是共须缴逾1500万元(人民币)税款和罚款。根据法例,发课公司可在15日之内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艾未未表示会以法律途径解决事件。

发课公司税务师杜延林周一在推特上表示,北京地税局对发课公司的复议决定书严重违法并且不具备法律效力,他提出三点质疑,包括:程序违法、证 据瑕疵及重要证据缺失以及不具备行政复议资格。

杜延林认为,此案从开始之初就频频违法,从发课公司员工被捕后的口供中有删改痕迹,在发课公司账本遭到查抄后,当局未归还作为重要凭证的账 本,在艾未未被当局逮捕后失踪80多天从未告知家属去处,也违反了相关法律程序。

杜延林告诉本台记者:"第一、是会计胡明芬和刘正刚在被监禁期间的询问笔录不是很合法,因为这些笔录不是在正常情况下取得的证据。这是你们把 人抓起来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非正常的环境下取得的。

第二、我们发现这些笔录编着的页码是不连续的,而且出现了不连贯,是有选择性的。那么这样的话就不能保证证据的完整性。他们对笔录的选择只 选择出对我们不利的,对我们有利的则故意删掉或者遗漏。这也是不完整不公正的。

第 三、就是他们认定发课公司偷漏税的重要依据是胡明芬的一份流水账,他们说你们这些收入没有入账,但是在胡明芬的流水账上有,是通过第三方找到 你们偷税的证 据,但是我们却没有发现这个流水账。一个很重要的证据竟然在卷宗当中没有,作为行政复议你没有看到证据怎么能认定他的处罚依据是合理合法的 呢?"

杜延林认为,"第二稽查局的处理与处罚决定缺乏依据,其所谓偷税金额的确认,存在任意性和外在性,也充分证明北京市地税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也是 轻率的和不负责任的,从而导致其判决无效。"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