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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9日星期一

应该捍卫五毛狗司马南的言论自由吗?

冉云飞 ‏ @ranyunfei https://twitter.com/#!/ranyunfei/status/181351329527103490
有人问我对乌有等网站及相关人士暂被打压有何看法?我的看法是他们的正当权利固当保护。但人都是有私心的,与我价值观相同的争取民主自由的一干朋 友们都还在狱内外受苦,何况左派对自己的权利也并不勇敢争取,我真不好意思先去帮着那些歌颂毛泽东和要吊死西奴的人维权。

水手 ‏ @shuishou12 https://twitter.com/#!/shuishou12/status/181354217292836864
就不用帮他们维权了,他们也属咎由自取。不过需要让自己和旁人都清楚一个道理,那就是毛左固然可恨,但朝廷做法也并不值得赞扬 RT@ranyunfei 有人问我对乌有等网站及相关人士暂被打压有何看法?我的看法是他们的正当权利固当保护..不好意思先去帮着那些歌颂毛泽东和要吊死西奴的人维权。

章弼遒 ‏ @zhbq https://twitter.com/#!/zhbq/status/181359547158503424
他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走向了生命的终结。/ @baozuitun:迄今为止,为网站被关而争取言论权利到死的人,据我所知,全中国只有力虹一个人,没有第二个。 @ranyunfei:…何况左派对自己的权利也并不勇敢争取,我真不好意思先去帮着那些歌颂毛泽东和要吊死西奴的人维权

郑创添 ‏ @atian328 https://twitter.com/#!/atian328/status/181368978936041473
还没到为毛粪维权的时候!大家可曾记得那位给纳粹辩护的犹太人律师?真正到他们受到极不人道受到极不公时俺这农民会力所能及的说一句人讲的话。 @csxq @ranyunfei @liushui1989

刘水 ‏ @liushui1989 https://twitter.com/#!/liushui1989/status/181371904454688768
毛左就是邪教,害死几千万人生命,不配享有言论自由。@ranyunfei 有人问我对乌有等网站及相关人士暂被打压有何看法?我的看法是他们的正当权利固当保护。……与我价值观相同的一干朋友们都还在狱内外受苦,何况左派对自己 权利也并不勇敢争取,我真不好意思……维权。@atian328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374114269904897
私心不足据。真正合理的理由是,对于反对言论自由,帮凶镇压言论自由的毛派专制走狗,该不该给它们言论自由。我认为不该,否则导致自由的悖论,变 成需要支持反自由了。 @leftry @ranyunfei

lihlii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377541733486592
只有支持言论自由的人,他们的言论自由才是需要维护的。维护践踏和反对言论自由的人的"言论"自由是概念错乱荒谬,做镇压言论自由的帮凶而不自 知。 @atian328 @csxq @ranyunfei @liushui1989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377800551407617
死妈男在落井下石泼粪被迫害人士时恰恰鼓吹自己该有言论自由而别人该被迫害。狗奴才 @atian328 对共匪的恐惧导致它装大胆攻击讽刺"民煮人士"。 @csxq @ranyunfei @liushui1989

流连人间还未归 ‏ @noooo0000 https://twitter.com/#!/noooo0000/status/181378669766389762
对于支持灭绝和钳制言论自由的走狗,就该支持封锁他们的言论。RT @lihlii 私心不足据。真正合理的理由是,对于反对言论自由,帮凶镇压言论自由的毛派专制走狗,该不该给它们言论自由。我认为不该,否则导致自由的悖论,变成需要支 持反自由了。 @leftry @ranyunfei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379401932488704
@noooo0000 这就是求仁得仁。虽然我骂装好人的乡愿奴才 @atian838 @lee91741 等,但他们都主张言论自由,因此他们的言论自由才需要我竭力维护。 @leftry @ranyunfei

流连人间还未归 ‏ @noooo0000 https://twitter.com/#!/noooo0000/status/181381056107261953
是啊,四月支持钳制言论,那关闭它不就正是它求仁得仁嘛 RT @lihlii @noooo0000 这就是求仁得仁。虽然我骂装好人的乡愿奴才 @atian838 @lee91741 等,但他们都主张言论自由,因此他们的言论自由才需要我竭力维护。 @leftry @ranyunfei

立里 ‏ @lihlii2 https://twitter.com/#!/lihlii2/status/181369244041232384
哪个为纳粹辩护的犹太人律师?RT @atian328: 还没到为毛粪维权的时候!大家可曾记得那位给纳粹辩护的犹太人律师?真正到他们受到极不人道受到极不公时俺这农民会力所能及的说一句人讲的话。 @csxq @ranyunfei @liushui1989

郑创添 ‏ @atian328 https://twitter.com/#!/atian328/status/181374130426363904
"他们的主张固然荒唐,但是,主张是一回事,而他们的权利却是另一回事"是这位律师说,大概意思是这样,原话不记得了,名字也记不起来了。那位推 友知道他是谁? @lihlii2: 哪个为纳粹辩护的犹太人律师? @csxq @ranyunfei @liushui1989

郑创添 ‏ @atian328 https://twitter.com/#!/atian328/status/181374898319536128
我记得二战结束还有一位犹太人律师给纳粹战犯辩护,后来经不起别人的不理解和内心的煎熬而自杀。 @lihlii2 @csxq @ranyunfei @liushui1989

郑创添 ‏ @atian328 https://twitter.com/#!/atian328/status/181384097418051584
那位给纳粹战犯辩护的犹太人律师叫汉娜.阿伦特,她为反对纳粹的种族主义和现代极权主义而不遗余力。 @cddm0011 @ranyunfei @liushui1989 @lihlii @noooo0000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1%89%E5%A8%9C%C2%B7%E9%98%BF%E4%BC%A6%E7%89%B9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384359838887936
她不是什么律师。RT @atian328: 那位给纳粹战犯辩护的犹太人律师叫汉娜.阿伦特,她为反对纳粹的种族主义和现代极权主义而不遗余力。 @cddm0011 @ranyunfei @liushui1989 @lihlii @noooo0000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46264737644545
http://goo.gl/43z2L 汉娜-阿伦特是为其情人,出于私情支持纳粹的哲学家海德格尔出庭作证,为证明他不是纳粹分子而已。这更证明 @ranyunfei 以私情理由判断问题靠不住 @atian328 @cddm0011 @liushui1989 @noooo0000

立里 ‏ @lihlii2 https://twitter.com/#!/lihlii2/status/181375868701122560
辩护律师和舆论辩护支援是两回事。RT @atian328: 我记得二战结束还有一位犹太人律师给纳粹战犯辩护,后来经不起别人的不理解和内心的煎熬而自杀。 @csxq @ranyunfei @liushui1989

郑创添 ‏ @atian328 https://twitter.com/#!/atian328/status/181376096086929408
这就是我害怕你们这些民煮人士的原因。你这话与我党说的"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对专政"有区别吗? @liushui1989: 毛左就是邪教,害死几千万人生命,不配享有言论自由。@ranyunfei @lihlii2

立里 ‏ @lihlii2 https://twitter.com/#!/lihlii2/status/181376179310309377
因为你是奴才。RT @atian328: 这就是我害怕你们这些民煮人士的原因。你这话与我党说的"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对专政"有区别吗? @liushui1989: 毛左就是邪教,害死几千万人生命,不配享有言论自由。@ranyunfei

立里 ‏ @lihlii2 https://twitter.com/#!/lihlii2/status/181376202014081024
做屠杀帮凶只是荒唐而已?RT @atian328: "他们的主张固然荒唐,但是,主张是一回事,而他们的权利却是另一回事"是这位律师说,大概意思是这样,原话不记得了,名字也记不起来了。那位推友知道他 是谁? @csxq @ranyunfei @liushui1989

郑创添 ‏ @atian328 https://twitter.com/#!/atian328/status/181380275895402496
混蛋立里推荐你去看王炳章的文章 http://bannedebook.wordpress.com/2011/12/11/%E7%8E%8B%E7%82%B3%E7%AB%A0%E5%85%B3%E4%BA%8E%E6%B3%95%E8%BD%AE%E5%8A%9F%E5%92%8C%E5%85%B1%E4%BA%A7%E4%B8%BB%E4%B9%89%E4%BF%A1%E4%BB%B0%E7%9A%84%E4%BA%BA%E6%9D%83%E8%A7%82/ @lihlii2: 因为你是奴才。 @liushui1989 @ranyunfei

立里 ‏ @lihlii2 https://twitter.com/#!/lihlii2/status/181382675507060736
首先那是电影而非事实,其次,美国纳粹党和共产党不是德国纳粹,中共,并未有犯罪机会。它们如果试图暴力颠覆民主,就会失去他们所反对的民主的公 民权。 RT @atian328: 混蛋立里推荐你去看王炳章的文章 @liushui1989 @ranyunfei

胡荻 ‏ @iamhudi https://twitter.com/#!/iamhudi/status/181379645239861248
RT @cddm0011: 反人类不是荒唐二字可搪塞,当然他们受洗脑做帮凶,依法可以从轻。RT @atian328: "他们的主张固然荒唐,但是,主张是一回事,而他们的权利却是另一回事"是这位律师说,大概意思是这样,原话不记得了,名字也记不起来了。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380480736837633
很简单的原理,当一个人主张并从事侵犯他人某项自由的行动时,他也就不应该拥有这项自由,否则就是特权。杀人犯在现场可以被击毙以阻止其犯罪,就 是这个道理。 @iamhudi @cddm0011 @atian328

虾米 ‏ @qo_opz https://twitter.com/#!/qo_opz/status/181412615212384258
@lihlii 说清楚点~这观点没错:[以死刑来惩罚杀人行为,与以杀人来阻止杀人的行为是两件事。而反对言论自由的"言论"与镇压言论自由的"行为"不同,前者还是属 于言论自由范围]。但是,重点不在某些人是否享有言论自由,而在于其言论是否不只是言论,还可能构成镇压言论自由的"行为"。

虾米 ‏ @qo_opz https://twitter.com/#!/qo_opz/status/181413128750370816
@lihlii 比较极端的例子是"教唆杀人"。教唆者本身没参与犯罪行动,只是说了某些话而已。但他有犯罪行为。因为他说的话对于犯罪行为有实质贡献(有可察觉的因果关 系)。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13316256739328
在纳粹德国的纳粹党,在中共、朝鲜和苏联的共产党,和现在在美国的纳粹党和共产党,性质完全不同。这是许多人犯迷糊,而以为找到一个既可以表现自 己的政治正确,又可以暧昧地对共匪表忠心以表示自己是"无害"的,"别来抓我"的好办法。 @qo_opz @atian328 @lee91741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42750242226176
在纳粹德国的纳粹党,在中共、朝鲜和苏联的共产党,和现在在美国的纳粹党和共产党,性质有何不同?即便他们主张侵犯人权,但在一个民主社会中,他 们的言论并不直接导致侵犯人权的帮凶后果。 @qo_opz @atian328 @lee91741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43001447493632
如果在危险时刻能导致侵犯人权的后果,比如美国和纳粹德国或苏联战争中,那他们这种侵犯人权的言论就失去了言论的性质,而成为一种资敌帮凶行为。 在共匪迫害的条件下,死妈男无法舔对受迫害者的落井下石,就属于有直接迫害后果的帮凶行为。 @qo_opz @atian328 @lee91741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13644612018176
即便在自由民主制度中,从道义原理上来说,主张侵犯和践踏人权的人,本身无权享有相应的人权,否则就是违背自己的原则。 @qo_opz @weilailai @atian328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15891857182720
以前我认为死刑是非法的。后来我想到了利权的对等承认原则。这就好比外交对等原则一样是基于自然法。自由利权的人人平等也可以导出同样的推论。 > @qo_opz 以死刑来惩罚杀人行为,与以杀人来阻止杀人的行为是两件事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16945743167489
所以我修正了对死刑不合法的观点,认为,对那些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即其否认他人生命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的人,其生命权也失去了得到保障和保障 的利权,对这种暴力犯罪,现场击毙和事后判决死刑是合法的。对没有侵犯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死刑是非法的。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16295135313920
那么,对于谋杀的罪犯,他的生命权已经丧失存在的基础了,因为他否认了别人的生命权。而且现场阻止暴力犯罪击毙歹徒,和事后惩罚的死刑审判,本身 的差异也不是本质性的,虽然一个目标是有效阻止侵害,一个是事后的剥夺和惩罚。但事后的惩罚也可以看作一种延迟的阻止,比如对劫掠的清偿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19638763159552
原先我彻底否定死刑合法性的理由,是利权和责任主体被消灭,使得利权和责任都失去了基础,而且任何人不具有对他人的生命权的支配权。基于同样的这 个理由,并参考普遍的利权平等和对等承认的原则,侵犯了他人生命权的人,对等地,就应该失去自己的生命权。否则,生命权就成了特权。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19137711620097
对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死刑判决,可以用这种自然法原则来解释:正义无论如何,都要实现,即便是在事后弥补,总比不弥补好。这可以解释为 何现场无法阻止暴力犯罪而事后依然可以判死刑。 @qo_opz

虾米 ‏ @qo_opz https://twitter.com/#!/qo_opz/status/181420432434540544
@lihlii 尼这话听起来像是预设了: 用一样的方式回报才是正义。这预设有点可疑呀~惩罚小偷的合理方式也不会是去偷他钱呀... (而且阻止犯罪与惩罚犯罪怎么看都像是两回事...)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1213820780544
对等承认原则,和报复是两样的概念。但这也是对等报复的自然法原则长期被各民族认可的原因。圣经呀,儒家呀,我看都承认的。什么叫做"以直报怨 ",直,就是正义。正义的原则我认为是包括了对等承认的平等原则在内的。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0818960613377
不是偷他钱,但肯定会强迫他吐出赃款,还可能罚款呀。> @qo_opz 惩罚小偷的合理方式也不会是去偷他钱呀

虾米 ‏ @qo_opz https://twitter.com/#!/qo_opz/status/181421551118319616
还是不一样呀~小偷被迫吐出来的钱,会回到受害人手中。杀人犯被剥夺的性命,又无法回到受害者身上... >@lihlii 不是偷他钱,但肯定会强迫他吐出赃款,还可能罚款呀。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2075574095873
是的。所以,这不是补偿受害者,而是对侵犯者的惩罚,是一种事后的对正义的弥补,因为他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使其丧失了自己的生命权的合法性。 > @qo_opz 杀人犯被剥夺的性命,又无法回到受害者身上.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2204452483073
在自然法秩序中,一个小偷的财产是毫无保障的。既然他认为可以偷别人的,那么就不能抱怨别人偷他的。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40415034114049
把一个小偷罚款到倾家荡产,是完全合法的,虽然可能惩罚过度;但把小偷当众羞辱,打伤,割鼻砍手之类的野蛮刑法,则本身也是非法的,因为小偷并未 否定他人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自由利权,他的相应利权也应该受到保障。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1788423655424
报复是维持善必要的策略 http://goo.gl/xp5KM 糊涂人认为 @aiww 公布五毛狗电话鼓励大家去谴责它们,是"骚扰""报复",而我认为恰恰这是必要的"报复",是维护正义的必要措施。伦理学之外,科学原理也可以证明这种策 略是必要的。 @qo_opz

虾米 ‏ @qo_opz https://twitter.com/#!/qo_opz/status/181422381963816960
@lihlii 偶承认报复是必要的~只是不能理解为何报复需要是"对等"的...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4589430210561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主张的利权对等承认原则,可以彻底解决自由主义"宽容"悖论问题,即,对反对和镇压自由的不宽容异见的人,是否应该宽容他的" 异见"。你注意,死妈男无法舔等狗奴才,都恰恰是在钻这个悖论空子,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4753456848896
五毛狗们自己做帮凶镇压言论自由和异见,但是被网友谴责之后,却装作受害者,说,你们镇压不同意见呀,你们其实比共匪不如呀,诸如此类的。你应该 注意到五毛狗这种手法非常普遍了。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3072635650048
对等不是指程度上对等,不是说一个人酷刑虐待他人,就应该对其也使用同样的酷刑;而是说,利权上的对等承认问题。那么,保子酷刑虐待他人,他自己 也就应该失去了不受酷刑的人权保障。那么当他受酷刑时,就只能说是活该。 @qo_opz

虾米 ‏ @qo_opz https://twitter.com/#!/qo_opz/status/181424754807422976
@lihlii 活该是当然的,这就是为何"作法自毙"经常能大快人心嘛~但是,你说的死刑,已经不只是消极地不保障他的生命权,而是积极地剥夺他的生命权。不尊重生命的 人被杀活该,与不尊重生命的人可以依法被杀,是两件事呢...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4932041916416
积极的剥夺是实现正义的必要,对于剥夺他人生命权的人,他自己的生命权已经是"不当得利"了呀。:)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5529218535425
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的人,他失去了生命权的合法基础,但当然不等于必须判死刑,而是说,可以判死刑而合法。当然受害者,亲人,社会,也可以从宽恕的 角度来免于剥夺其不当保持的生命权。有权剥夺他的生命权,和必须剥夺,是两回事。。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5591944359938
正如酷刑问题,对他人施酷刑的人,就失去了免受酷刑的人权,但不等于我们一定要对他施加酷刑。这事情对我们自己也有心理伤害,我们不愿意做而 已。:)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6536811999232
一个人任意支配他人生命权的人,他的生命权也合法地落入他人任意支配的地位, at mercy of others。这是我说的杀人犯失去自己的生命利权的含义。任意支配,自然就包括了剥夺之,或者宽恕之,或者终身监禁之之类的。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7428206452736
比如立里骂人,也就基于自由利权对等承认原则,从来没有指责别人骂立里。:) 如果我和一些狗奴才伪类一样,一边骂人,一边指责他人骂人,这显然是虚伪和不公平的。但是这样做的人很多。死妈男无法舔对"言论自由""隐私权"也是如此 单方面只要求自己的利权,却同时肆意侵犯他人。

二间堂主 ‏ @Tworoom https://twitter.com/#!/Tworoom/status/181427886769700866
@lihlii @qo_opz 你倒是不指责别人骂你,你是两个应对之策。一、变本加厉骂回去;二、贴个标签陈列出来。

胡荻 ‏ @iamhudi https://twitter.com/#!/iamhudi/status/181428116013592576
笑翻! RT @Tworoom: @lihlii @qo_opz 你倒是不指责别人骂你,你是两个应对之策。一、变本加厉骂回去;二、贴个标签陈列出来。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8396528631808
我骂得很有节制,从来不比赛骂人,而是一骂了之表达态度,只在说理的同时辱骂之。:) @iamhudi @Tworoom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5800019574785
但是,如果一个对他人施酷刑的保子,被另一个匪帮酷刑虐待了,他向我来哭诉求公正救济的时候,我有权给予拒绝。这就是我说的对等承认原则的实现。 @qo_opz

虾米 ‏ @qo_opz https://twitter.com/#!/qo_opz/status/181426554742652929
@lihlii 拒绝保障他的权利,而不是必须剥夺他的权利。恩,酱偶就能接受了...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6728844013568
嗯,如果一个人杀了你的亲人,你有权宽恕之,但也有权杀死之以实现正义。 @qo_opz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7763864018944
@qo_opz 要说成"必须",那就是义务了,不是利权。那就成了,社会就有义务必须剥夺谋杀犯的生命。这并不是我说的情形,而是,社会有权剥夺其生命。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8203137667072
用我的基于自由利权对等承认的原则修正的对死刑,报复的判断原则,你就很容易判断死妈男无法舔的装受害者是在玩什么花样,那些乡愿奴才鼓吹要保护 五毛狗的"言论自由"是在玩什么概念骗局了,也彻底排除了所谓"自由主义的宽容悖论"问题。 @qo_opz @6tony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8722300231682
不是暴力侵犯生命权的犯罪,比如贪污之类,他并没有否认他人的生命权,因此他的生命权依然应当得到合法保障,所以判死刑是非法的。 @qo_opz

虾米 ‏ @qo_opz https://twitter.com/#!/qo_opz/status/181429356063760384
@lihlii 偶觉得尼主张怪的原因,其实是不断想起杨佳。照尼的说法,他杀的人也没有杀过人,所以社会有权杀他么?(尼懂偶纠结的点在哪了吧?)

lihlii ‏ @lihlii https://twitter.com/#!/lihlii/status/181429994982092800
他杀的人不是个人身份,是一个警察机器身份侵犯无数公民的生民权呀。杨佳的行动是一个公民对暴政机器的战争,就比如两军开战,你射杀的是敌军任何 一个士兵,而并非一定是杀过友军的士兵呀。 > @qo_opz 照尼的说法,他杀的人也没有杀过人



1 条评论:

test 说...

巴丢草 ‏ @badiucao https://twitter.com/#!/badiucao/status/181508598365564929
@lihlii 其实这个问题大白话来说就是五毛狗既然选择做狗,凭啥还能占着做人的权利?

巴丢草 ‏ @badiucao https://twitter.com/#!/badiucao/status/181507961200443392
@lihlii 这个好!展开来去讨论了许多方面的问题,从言论自由到其他利权存在与消失的讨论,最后落到生命权,即关于死刑的自然法概念论述。推荐给更多人